爽了大家别苦了小家 [转]

Written by EEQ on 八月 17th, 2006

进步公民/党同伐异

  前几天去银行,赫然看见窗口有“假币没收”的字样,看了我十分不爽,我一小民,没有事情我造假币去银行干什么?我能有假币还不是被骗的,说白了这假币我也是负了同样的劳动换的。你银行到好,一个没收,社会上就少了张假币,你也省事了,可是我付出的那些劳动呢?谁管呢??谁帮我追查回来呢?我有不危害社会的义务,难道社会就没有保护我的职责吗?????

  不由的想起,当年网络上光为传播的一张照片叫“有一种愤怒叫势单力博”什么的。名字我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时日本要入常,我们的一位爱国愤青飞起一脚踏向同胞的日本车的场景被人拍了下来,也就成了那张照片。

  日本要入常,爱国青年抗/议就抗/议啊,你要抵/制日/货,你就不买就行了,可是你砸同胞的财产做什么?无论那是那国的产品,那都是我们同胞用血汗钱换来的啊,你们砸了,你们爽了,可是成全你们的爱国热情就要牺牲同胞的合法财产吗???

  又想起深圳的爱猫者,在卖猫肉的饭馆门口抗/议,使餐馆生意受到严重影响,逼得老板关门。这些爱猫者呢?在网上欢呼胜利。可是他们那里懂的为人家老板想想,广东吃猫是有风俗的。你们爱猫,可以宣传动物保护精神,可是你们直接抓住一个老板进攻不良风俗,那种场合,只能是哪个老板为吃猫的风俗独自买单了。抗/议这个不良风俗就必须要去牺牲那一个老板的利益吗?

  这几个例子都是典型的多数人暴政。

  第一个例子,只考虑社会的利益,却故意忽视个体受到的伤害。如果一定要这样,谁能保证自己永远站在多数人那边呢?那么每个人都必定有被社会故意伤害的时候了。何况社会这么大,你知道多少人才算多数吗?如果一帮强势部门说,他就是多数人中的一员,他代表多数人宣布你是少数,那你怎么办?你每件事都要和他去考察谁是多数吗?你付的起这个成本吗?由此可见,不保护所有人的权利,大家都有被无辜伤害的可能。

  第二个例子,甚至双方都还来不及搞清楚谁是多数的时候,他就已经代表多数人处决你的车了。第一个例子里至少大家还公认假币确实不能流通吧,还有理智成分。但是第二个例子呢,纯粹就是一大帮人集体狂躁了。如果纵容多数人暴政,那么哪天一帮人突然都发了疯,就应该无所顾忌地把你处决了????一定要纵容多数人的话,正确和错误都没有客观标准了,不就成了那方人多那方就正确吗?

  第三个例子,看起来是进步思想的胜利。是整体的进步,可是难道整体的进步就必须牺牲个体的利益吗?问题是谁愿意去做这个个体呢?

  我想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所有人都感到和谐的社会,而不是一部分人觉得很爽,却让另外一部分人为他们的爽埋单的不平等社会。

  比如第一个例子里,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做有罪推定,认为持有假币者就是行骗者。应该首先用新币换取假币,而不是简单的没收。至于怎么去追查谁行骗,那是另一个问题,应该交给相关部门处理。第二个例子,爱国者,可以向民众宣传他们的爱国见解,让群众自己决定是否再买卖日货,只有这种尊重同胞的权利的行为才是真的爱国行为。第三个例子,动物保护者可以发表传单,可以声讨整个不好的风俗,但是不能给餐馆老板另寻生路的时间。短时间内,采取任何行为强行阻挡他人的合法生意的行为都是一种某财害命。

  真的和谐应该是:所有的公共事务,其决策过程都应有所有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最终的决定应该既体现大多数的人的意志又照顾和补偿少数人的权利。这才是真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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